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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模式需要“放水养鱼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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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2-20 15:23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 阅读模式

 共享模式需要“放水养鱼”

  法制晚报——今日快评

  继“共享单车”后,时尚、酷炫的“共享汽车”又成为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重庆、成都、武汉、杭州等地的街头一景。据新华社报道,共享汽车有手机下单、随叫随走、每公里1元等特征。

  虽然大众共享的网约单车在运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,比如乱停车、车辆损坏、被据为己有等等,但是很多企业和厂商却显然看好了这一模式所带来的市场前景。因此,“共享电动单车”、“共享汽车”都紧随其后出现在了城市街头。

  对于这些市场行为,很多人心存忧虑,担心其不能盈利、难以为继。其实,市场本身远比我们聪明,这些问题还是交给经营者去操心就好了。经验早已告诉我们,不少新兴行业发展之初,都会经过一个“烧钱”的阶段,但只要把握住了未来的方向,有能力、有信心坚持下去,最终就很可能会获得超出预期的收益。

  此外,随着各种“黑科技”的不断面世和“大数据时代”的降临,我们相信运营商只要足够专业,就有办法去逐步破解难题。这不,收取押金、安装GPS、违停举报等都在规范网约单车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,而且必然会给后面的共享电动单车、共享汽车留下可以借鉴的“车辙”。

  面对这些新鲜事物,真正值得关注的还是相关部门的态度。一段时间以来,我们会在某些领域见到一放就乱、一管就死的情况,那么面对这些共享的交通工具,尤其是电动单车到汽车这种“越玩越大”的趋势,究竟要不要严管?管到什么程度最合适?

  回顾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,或许可以提供一些借鉴。虽然现如今网络购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,但是有了七天无理由退换、网购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等一系列规则,网购还是越来越规范了。反过来想一想,如果电子商务产生之初我们就要求每个“小二”都必须办照、缴税,就严格落实后期才有的各种规则,那么恐怕就不会出现这几年来双十一的“井喷”。

  面对新生业态,我们理应抱着一种更开放的态度,不能一上来就管得太死,反倒应该多一些政策上的支持与扶植。比如华南理工大学教授、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委员袁奇峰就表示,“共享汽车”作为准公共产品,要有公共政策去配套,相关部门可以在轨道交通终点站、城市边远地区,或者大学旁,在停车场租金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,提供场地支持。当然,“放水养鱼”不等于放任自流。比如前一阵交管部门紧急叫停了本市街头的“共享电动单车”,原因就是这批电动车无牌照、存在安全隐患,而不是不允许共享电动单车本身的存在。乱停车的问题、文明使用的问题可以都慢慢来,让好的习惯逐渐养成,但安全漏洞却需要“零容忍”。

  所以,在给予共享电动单车、共享汽车充分发展空间的同时,率先需要规范的就是确保安全驾驶。据报道,在共享汽车做得最好的德国,戴姆勒集团推出的Car2Go首先要求租赁者将驾照放到挡风玻璃上,玻璃后的阅读器读取PIN号码后,汽车才可以被租用——这样的办法,显然值得学习。

  总之,共享交通工具既可以让市民的出行更加便利,又能为经营者带来利润,还可以有效提高交通工具的利用率,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值得期待的发展方向。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妨畅想一下:在交通领域之外,我们可不可以搞出更多的“共享模式”,从而破解一些资源的紧缺、适应现代社会人员流动快的特点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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